新年伊始,一项关乎海南千家万户和广大引进人才住房问题的重要政策正式落地。自2026年1月1日起,《海南省安居房管理办法》开始施行,这标志着海南在构建自由贸易港住房保障体系的道路上迈出了更为规范、成熟的一步。这项新政有哪些核心亮点?对于想在海南安家立业的人来说,又会带来哪些实实在在的利好?我们不妨逐一拆解。
本次出台的《管理办法》并非凭空而来,它是基于2020年开始的安居房建设试点经验,并依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安居房建设和管理若干规定》而制定的重要配套文件。其根本目的,是将解决本地居民和引进人才的住房问题,作为一项推动自贸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民生工程来系统推进。
与过去相比,新政策在保障体系上实现了从“有房住”到“住得好”的观念升级。它不仅关注供给数量,更强调供给质量与需求的精准匹配,致力于构建一个更加公平、透明和可持续的住房保障环境。那么,这个新体系具体是如何运作的呢?
许多人最关心的问题首先是:我符合申请条件吗?新办法在此做了显著的优化和拓宽。
首先,申请主体更加多元。除了传统的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外,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和满足市县规定年龄的单身居民,也可以个人身份申请。一个重要的变化是,新政将持有居住证并已连续签注2年以上的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也纳入了保障范围,这无疑为长期在海南工作生活的新海南人打开了安居之门。
其次,申请条件更具弹性。核心条件包括:
*住房状况:申请家庭在申请市县无房,或人均住房面积低于该市县上一年度平均水平。
*社保或个税:本省户籍居民或引进人才需在申请之日前连续2年在海南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或个税。
*实际居住:每年在海南实际居住不少于183天。对于高端紧缺人才,政策还给予了人性化关怀,合理的离岛天数可计入居住天数,但实际居住仍需满90天。
值得注意的是,市、县级政府还被赋予了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进一步调整和优化申购条件的权限,这使得政策能更好地支持“职住平衡”和地方发展需要。
产权归属和未来流通性是购房者决策的重中之重。新政在这方面给出了清晰且鼓舞人心的答案。
根据规定,安居房产权份额在购房合同中明确:承购人拥有70%产权,政府持有30%产权并由住房保障实施机构代持。这奠定了“共有产权”的基础模式。
关键在于后续的流转与确权:
*上市交易:签订购房合同满5年后,承购人可以申请将安居房上市交易。此时,当地住房保障实施机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出售后,承购人按其所持的70%产权份额获得相应比例的房款。
*取得完全产权:同样在购房满5年后,承购人也可以选择申请取得安居房的100%完全产权,但需要向政府补缴原30%产权份额的价款。补缴公式的设计体现了强烈的惠民导向——持有住房的年限越长,补缴的价款越少。政策明确,购买安居房满15年后,可以无偿申请取得完全产权。这一条款被认为是新政的最大亮点之一,它极大地增强了安居房的资产属性和长期持有价值,真正让利于民,鼓励大家扎根海南。
为了让保障房成为“放心房”,新政对建设质量和配售流程提出了更高要求。
在建设端,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本省的强制性标准,并按规定采用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和全装修建设方式,鼓励使用智能建造技术。户型设计上,以100平方米以下的中小套型为主,旨在与基本住房需求相匹配。
在供给调节上,新政转向“以需定建、以需定购”的新阶段。市县需制定年度计划并报审,对于销售比例低、去化周期长的地区,原则上不得新建项目,以促进供需平衡,维护市场稳定。配售过程则强调公开透明,甚至可引入公证或群众代表监督,确保公平公正。
对于在2026年1月1日前已经配售的安居房,《管理办法》体现了充分的政策延续性和对承购人利益的保护,明确其可以适用新办法中的供后管理政策。这给所有安居房业主吃了一颗“定心丸”。
从更宏大的视角看,安居房新政是海南“十四五”时期住房保障体系构建的关键一环。其目标是与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同构成多层次、全覆盖的住房保障网,解决本地居民与引进人才的住房难题,为实现“居者有其屋”的自由贸易港民生愿景打下坚实基础。
新政的施行,无疑为有意在海南安居乐业的人们提供了一条清晰、可信赖的路径。它不仅是一份住房保障,更是一份对建设者、奋斗者的长期承诺。在“房住不炒”的主基调下,海南正试图探索一条让保障房兼具居住属性与合理资产价值、让人才安心安居乐业的新模式,其效果如何,值得我们持续观察与期待。
